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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严明禁限燃烟花爆竹

   日前,衢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对春节期间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全体党员禁限燃烟花爆竹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禁限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为全市营造绿色、文明、健康、祥和的节日气氛贡献力量。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组织领导,有效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抓好2016年衢州市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方案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党纪条规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禁限燃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劝导工作,倡导人民群众以环保、文明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严禁以挂牌、开业、奠基、剪彩等公务活动名义组织烟花爆竹燃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指导督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任何监控盲点,不发生重大安全隐患。

  通知指出,对违反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要及时向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抄报有关情况。对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和通报。对教育引导、监督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党员干部发生违反禁限燃规定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对责任单位因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领导干部,将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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